序
今天是我到毕节工作的第1259天,值得纪念的是:在这个日子里,我看完了《史蒂夫·乔布斯传》,由著名的传记作家沃尔特·艾萨克森撰写的。我在11年前把这本书买了,却一直没有勇气翻开,几年前我带到了毕节,它依然静静的躺着。直到上个月,不晓得为什么,我忽然就有想看它的冲动,于是一口气的把它读完了。
看完后,我觉得收到了一波又一波地冲击,让我重新思考了过去的20年。
站在人文和科技的交叉路口–《史蒂夫·乔布斯传》
回忆过去,正是在20年前,我战战兢兢地把高考志愿报了,静静的等候高考的到来。一个月后,我成功地成为了当年首届软件工程专业的本科生。和很多读计算机类专业的学生一样,在跨进校门前,我的计算机技能在于能熟练地安装微软的Windows系统,无论是XP,还是2000。
我知道,自己和那些通过信息学竞赛保送上来的同学不一样,因为他们已经对计算机有了深入的认识,可以通过算法比赛拿到名次了,我只是众多普通的不懂计算机理论的学生之一。当我变成了老生,再看大一的师弟师妹的时候,越来越发现那些保送上来的学子,远远地走在我们普通人前面,于是他们一毕业就进入了Google和Microsoft。
作为一名什么都不懂的学生,我唯有把时间放在专业课和阅读专业书上面,20年过去了,我知道自己不是这个行业的天才,但也知道我是一名不算太差的从业者,更重要的是我对这个行业也有自己的认识和看法。这个行业,只要勤奋,老天爷是会赏饭吃的,不过如果你是天才,老天爷会把皇冠赏给你。乔布斯,便是那位老天爷赏了皇冠的人。正如他自己所想的,要作为万神殿里的一份子,而不是仅仅成为一名富豪。虽然他一会儿说不要钱,但过一会儿又向董事会索要巨额期权。
微软神话
20年前,作为一名大一新生,我除了很认真地学习C++以外,还阅读了不少关于软件工程领域的杂文和小说(比如著名的《人月神话》,《Java夜未眠》,《Boland传奇》等等)。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还有UNIX这样的东西。因为有了DOS年代非常不好的体验,我总觉得视窗操作系统才是高级的,命令行只是那些极客寻求自己高高在上的存在感的东西。
微软公司,我是心中的Top1公司,我要深入地学习Windows操作系统以及微软出品的商业软件,把那位从哈佛退学的比尔·盖茨作为人生的偶像。苹果系统和乔布斯,都是我看不上的,觉得都是商业炒作的东西,这也是为什么我当年一直不愿意读《史蒂夫·乔布斯传》和使用MacBook的原因。
20年后的今天,我发现自己错了,错得好离谱,错得好夸张,错得好理直气壮。仍记得,当年大二学java的时候,我被java语言中优雅的面向对象设计折服了,然而,当我知道C#的出现是因为微软觉得SUN的java实现得不好,于是自己实现了一遍,推出了自己的新一代编程语言。我义无反顾的投入了C#的阵营,专研C#语言的高级特性,抢先使用ASP.net的各种新特性,更不用说LinQ了。在研究生阶段,连用来做密码学仿真实验的平台,并非MATLAB,也不是C++,而是C#。
这个经历后来引发了两个让我夸夸其谈的故事,一个是研三参加淘宝校园招聘的时候,用C#的经历向行颠争取到了一个Java的职位,最后竟然放弃了TAOBAO的offer;另外一个故事,便是对浮点数的国际标准IEEE754的思考,独立地想到混沌系统计算机仿真出现性质退化的底层逻辑(浮点数计算的精度截断)。
前面那个故事让我沾沾自喜到现在,本质上是后来再也没有什么牛逼的故事可以吹嘘了;后面的那个故事,自己开心了没多久后,在已故院士郝柏林的散文集中,发现了类似的描述,自己陷入了深深的后悔,明知道自己对这个领域有兴趣,应该找个合适的导师去读博的。
对微软的崇拜,第一次受到冲击,那是大二的暑假。那个时候,我的老师让我们暑假留在实验室,研究一下Linux和ARM指令集,说微软公司只是偌大的计算机行业中的一个小成员,嵌入式系统会成为新的主流,我们应该扩大我们的认识。
于是在那个暑假,我第一次地发现自己面对冰冷的命令行无能为力,我有太多的疑问没法解决,连shell命令都没法很好的理解,更不要说去阅读Linux内核代码了。我第一次感受到了自己的无知,无助,感觉到对未来迷茫,相比起那些一直坚持算法训练和ICPC比赛的师弟,我是弱爆了;相比起那位一直在完善自己的图形编译器的师弟,我已经无法形容我的差距了。
想到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到的学习的本质是被动地被人拉出洞穴,痛苦地认识新世界的过程,我觉得一直差那么一个把我骂的狗血淋头,拉我出洞穴的人。如果,早一点能看到乔布斯的传记和故事,我想他或许就是那位把我拉出洞穴的人。相比起知道差距很大来说,不知道差距在哪才是最要命的,后者直接就会导致夜郎自大。
看着乔布斯和盖茨关于计算机世界的论战,结合自己这20年里的经历,我发现乔布斯是对的。乔布斯说,微软的基因里没有人文精神和艺术气质,垄断市场后不再重视质量而是销量。盖茨与乔布斯的第一次决裂,在于Windows的诞生,短期内微软的策略真的让盖茨变成了首富,市场绝对的占有量,然而乔布斯重返苹果后的产品,每一件盖茨都冷嘲热讽,而每次都证明了盖茨是错的。更重要的是,20年后的现在,乔布斯去世了多年,苹果的产品依然会让市场感到创新的力量,虽然不及乔布斯在世的时候这么大,然而微软却一直让人失望,让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失望。
反教科书的正面教材
相比起天资聪颖,家境殷实的盖茨,乔布斯的出身环境很一般,得到的教育也一般,得益于他对未来的独到的视野,一种对未来的本能的直觉,暴君式的性格,才有今天的苹果。与他相处得来得人,首先的聪明,还能有独到的见解,能在和他的骂战中挺过来,这本来就是优秀的人。没有人喜欢乔布斯的性格,也没有人愿意长期和乔布斯相处,但是他们都知道乔布斯是对的,也就是忍着一直跟着他干,直到发现他们创造了可以载入史册的产品,一切都值得了。
虽然是一名计算机专业的学生,当年我还是看了不少关于企业管理的书籍和视频,像《从优秀到卓越》《基业长青》还有《赢》这一类的作品,我认识到优秀的管理者很重要,工作的方式和细节的处理也很重要,企业文化更是重要了。我一直认为,优秀的管理下,就会有优秀的业绩,管理者的能力是可以学习的。
20年后,我发现我错了,事实上是一个伟大的领导,会形塑一种属于他的管理方式,继而以企业文化的方式呈现出来。那些翻了船的大企业,掌舵者都是所谓的MBA教主,都是所谓的理想的管理者。无论是盖茨,还是乔布斯,亦或是马斯克,都是些奇怪的英雄,被主流的管理圈和文化圈所不太认同的。所以,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管理者,书中的故事和他人的经验,并不是一个值得照搬宣科的模范。
学生时代的我,也是一个好论辩,坚持理想主义的人。大连的求学过程,彻底的让有坚持的我崩溃了,根源在于我在那里找不到论辩的人,不像在本科时候一定有人出来争个好歹,我一拳打在空气里,迷失在海风中;理想主义的前提一定是有理想,而理想一次又一次的被践踏,在本科阶段的理想信念,在一点一滴的慢慢地被腐蚀,只留下空空的躯壳。从这一点我就知道,我不可能像乔布斯那样,做一个一流的工程师、管理者、布道者,当是时,我充其量只是一个二流的工程师。
乔布斯利用空闲时间,和史蒂芬·沃兹尼亚克一起创业装配了PC机,获得了第一桶金,业界不看好,HP说它是玩具。当他看到施乐的图形界面后,自己开始设计,确定鼠标的控制方式,这继续遭到了业绩的嘲讽。慢慢地,IBM和微软也加入了嘲讽的行列,接着便是英特尔、迪士尼、高通和Adobe等等,最后他们都为自己的傲慢付出了代价。乔布斯做的任何一个事情,在当时都是教科书的反面教材,事实证明乔布斯做对了。
因此,教科书以及业界的很多共识,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都是错的。我们需要有自己的知识体系和认知,从而有自己的独立认识,这才是我们的真正的能力,不可复制也不可教授的,无论对错,你都不需要遗憾,重要的是你视野的出发点。
乔布斯也不是一帆风顺,离开苹果公司后,苹果公司几乎破产,我相信当时的管理者用了自己所谓最理性和科学的判断,现在的很多大公司也是这样;在离开苹果公司的10年里,乔布斯新创的NEXT公司也半死不活,但这个时候他是绝对的控制者,不过他进驻了Pixar使他发现了自己在艺术上的天赋。当他再次入主苹果的时候,董事会和管理层学会了闭嘴,设计师第一次获得了和工程师一样的地位,这就是所谓的人文和科技的交叉口。虽然乔布斯有过人的视野,但如果没有任何的约束,他也不会像今天这样成功,只是约束的边界到了哪里,以及和他共事的必须是优秀的人。
对于团队里优秀的人,乔布斯坚持:如果想建设一个由一流团队组成的团队,就必须要狠,因为团队扩张的时候吸收了几名二流队员,很快团队里就会有更多的二流甚至是三流队员,一流队员只喜欢和一流队员合作,我不能容忍二流队员。
大愿景:人文和科技的十字路口
人文精神是什么?在乔布斯的眼里是这样的:
- “面向大众的简洁现代主义设计”,要忠于产品的功能和本性,十足的科技感,加上简单的包装
- 真正的创意和简洁来自于产品的一体化–硬件,软件,以及内容、保护盖和销售员,并不是各自为政
- 科技和人文的联姻才能让我们心灵歌唱,光有技术是不行的
- 创造伟大的产品,要关心用户,并不是简单的讨好用户,要为用户的所有体验负责,热不是做别人做的垃圾
- 人们在忙着做他们擅长的事情,生活很繁忙,他们有其他事情要做,而不是想着怎么样去整合他们的计算机和电子设备
为了整合越来越多的体验,他做iPod和iTunes又亲自杀掉了iPod,推出了iPhone和iPad,继而推出了AppStore和iCloud,还亲自参与零售店的设计。简单的模仿,是不可能成功的,因为他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老板也没有事无巨细的参与了所有的环节。
所有的出发点都在于真切地关怀人,尊重人的需求,并给他带来愉悦。人往往能享受愉悦,但人很多时候说不出愉悦的来源,说得越多,错得越离谱,需要的是发现那些没有没有落到纸面上的东西。当人爱一个事物的时候,是无条件啊的,当他开始不爱的时候,会挑出各种的毛病。正如iPhone4出现了天线门事故,苹果允许退货,但实际上退货率没有超过2%。
很多公司,其实只做了对人的一个侧面的关怀,于是他们成功了。因为出发点不纯正,所以很难把一个成功推向一个新的成功,而且往往创新者是最后才知道自己是过时的。如果一个企业的掌舵者对产业和产品没有独到的预见性,仅仅是一位优秀的营销人员,看起来真的做不到基业长青。对营销的过分重视,一定会让优秀的工程师失去激情,从而失去了做伟大艺术家的机会。
乔布斯讨厌一种“企业家”,那些口口声声说创业,但实际上真正想做的却是建立了一个企业后把它卖掉或做上市,他们就可以变现,一走了之,他们不愿意费力打造一家真正的公司。
乔布斯虽然独断且不相信共识,但是却营造了一种合作的文化;为了提高效率,他每周一开高管会议,每周三开营销战略会议,还有无数次产品评论会;他不喜欢PPT,不喜欢正式讲话,坚持让所有参会者一起讨论;他需要招聘有创造力,聪明绝顶却又带叛逆的人才,最后能留下的是可以勇敢地面对乔布斯的嘶吼和谩骂,还能让乔布斯觉得你反对得很有道理的人,因为乔布斯会对这样的人微笑和赞赏。
更重要的是,如果觉得乔布斯不对,还可以忽略他的意见,最后事实证明乔布斯错的时候,乔布斯就会更欣赏他的叛逆和无视权威。然而,不听乔布斯的话,最后还证明乔布斯是对的时候,那等待就是辱骂,甚至被裁员。
结语
和菜头在博客里写到:
- 刚入学的头十年里,我认为如果可以重来一次,自己应该转修计算机系,再不济也要多辅修几门计算机系的课程
- 入学后的第二个十年里,我又改了主意,觉得应该辅修一些经济学课程
- 在第三个十年里,我认识到自己学计算机是不成的,学经济也是不成的,因为老天分配给每个人的能力有差异,我对这两门学科就没有任何心得
- 现在我进入入学后的第四个十年,某天早上起来,我猛然顿悟:那么多年我一直想的念的就是改专业,修旁门,是不是说明我对自己的专业心结难消?因为它不是我选择的专业,是被招生老师强制调剂的结果,所以我才会在那么多年里一直耿耿于怀,以至于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其实我也在认真思考入学的二十年,从一个对计算机茫然不知,对外面世界充满期待,对理想充满憧憬的少年,渐渐步入一个充满责任与压力且不甘平庸的中年。
人少轻狂,多半是无知者无畏,人到中年,颇感彷徨,怕是知道自己有太多的无知和无能为力。有几人能少年得意,中年得志?
对我而言,我觉得自己坚持是值得的,做有有意义的事情,让技术提升效率和幸福感,用人文精神来为科技升温。其实马云说得很对,理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那些让我放弃技术的人,如果你在技术上可以碾压我的话,我会服的;如果连代码都不懂,且感受不到技术的优雅的人,我是不会认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