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另眼看非洲--《走出非洲》

我记得这本书也是几年前入手的,书里还夹着2019年南国书香节的门票,或许是19年的时候翻看过,但是读不下去,一直拖到了现在。

印象中,早几年我就把这本书带来了贵州,也是一直静不下心来读,直到最近坐高铁出差,手机信号奇差,百无聊赖时候,我竟然能静下心来读这本书了。一个旅途的来回,这书便读了大半,回来之后断断续续的看,直到昨天,在自我督促下把剩下的几十页看完了。

另眼看非洲–《走出非洲》

作为一个基本上没有怎么出过国的人,对非洲不谓不陌生。偶尔看看电影卡萨布兰卡、英国病人,其实不算对非洲有太多的了解,即便看再多的埃及故事,也不算了解非洲。前些年,一些家里宽裕的朋友,带着长枪短炮去非洲拍摄动物大迁徙,从这些带着冲击性的图片,我算是对非洲了解得多一些。

同名电影《走出非洲》,剧本改编自本书,在80年代也拿到了奥斯卡奖项,我还没有看,或许导演对故事的结局还是做了一些改动吧。这本书在后半部分还是比较伤感,喜欢带着女主开飞机的探险家因为事故离世,女主也因为咖啡豆的收成不好耗尽积蓄变卖了农场。

书的前半部分感觉像是非虚构小说,记录了她在非洲经营农场并和当地人一起生活的点滴,总体而言,还是欢快的。与当地人相处虽然有很多文化差异,但总体上还是融洽的,以至于总让她来解决社群的争端,在变卖农场后,女主也与政府协商给他们找一片迁徙地。

狮子的骄傲

在书的后半部分,也夹杂了不少作者对当年殖民者在非洲治理过程中的反思。在书中,女主收养了一只幼年的羚羊,名字叫露露,她一直是女主最宠爱的小机灵,虽然顽皮但是很听主人话。直到她成年后,找到了一只公羚羊后,就彻底了离开了农场,期间也回来过几次,女主和仆人在远处静静地观察。作者并没有难过,也没有失望,只是觉得曾经快乐生活过就好,或许这也和作者到非洲经营农场后一段时间重回单身状态有关系吧。

然而作者其实想表达出一种对野生动物的尊敬,这些野生动物在农场周围骄傲的生活着(不过也有多只狮子死于作者的猎枪下),一种合适的距离感也让人感觉到多少有点亲近。野蛮民族对自己的骄傲极其珍视,却痛恨或不相信别人的骄傲,作者作为一个文明人,所以也会看重自己的敌人、仆人和爱人的骄傲,怀着谦虚将小屋矗立在这蛮荒之地,也算带来了一颗文明的种子。

所谓骄傲,其实就是人们对上帝创造人类时所怀信念的信任。一个骄傲的人能够意识到这种信念,并期待自己能去实现它,不会可以追求快乐或舒适,毕竟这与上帝的信念无关。对他而已,成功便是完美地实现上帝的信念,同时也热爱着自己的命运。一位好公民会因为履行了对社会的责任而感到快乐,一个骄傲的人会因为拥有好的命运而感到幸福。

这是个前提,更重要的是作者写下了下面的话:

珍视上帝的骄傲,而且要让这种珍视超越队所有一切的重视;要珍爱邻居的骄傲,就像对待自己的骄傲一样。狮子的骄傲是不要被囚禁在动物园里,家犬的骄傲是不要被主人喂胖,追随者的骄傲是不要让他们自怨自艾。

对文明的反思

仍记得,哥伦布大航海发现美洲大陆后,印加帝国、玛雅文化等原住民受到了极大的迫害,以至于美国的原住民现在只能蜗居在自己的保留地,所谓的感恩节实在是夹杂了太多的故事和情绪,以至于我只能作为第三者来旁观,而不能带有任何的态度和立场。

当新教徒乘着五月花号抵达这片陌生的大陆时,艰难的生存条件让他们几乎全部丧命,唯有一小部分人在原住民的帮助下,度过了难关,还给他们送去了火鸡。这帮新教徒的遗民用欧洲的方式,把火鸡烤了,与原住民一起享用,答谢他们的救命之恩,当然作为新教徒也是要感激上帝的。

不久,枪炮、细菌和钢铁,几乎把原住民杀得片甲不留,接着浩浩荡荡地去非洲抢黑奴贩卖到美洲,美利坚合众国的历史,或许也是原住民的血泪史。曾经,这些原住民被天主教认为是异教徒,所以杀害他们是正当的选择,这种逻辑不是和希特勒杀害犹太人出奇的一致吗?

即便文化人反思当年屠杀美洲原住民不妥,贩卖黑奴不人道,结果又如何?至少,在美国的黑人直到最近几十年才能获得所谓的投票权,教育权,难道不是对自由和民主的一种讽刺吗?

无论是哪里的人,一棒子打死来下定义,都是不妥,比如说白人就有很高的教养和文化观念,这就是不妥的,毕竟只有一部分人是这样的。反之亦然。有一点,似乎长久不变的就是,文明总是被野蛮摧毁。

在这个程度来说,文明和野蛮或许不是完全对立的,至少是一个族群存在的必备条件,正如硬币的两面,缺了哪一面都不行。没有霹雳手段,哪来菩萨心肠。

结语

作者很反对,人们把长颈鹿从非洲运到世界各地的动物园,说到:

至于人类,除非有一个能够伤害和侵犯他们的物种出现,否则他们是不会真心诚意地因为自己所做的伤害请求长颈鹿的原谅的

按照这个表述想想,刘慈欣大作《三体》中的三体人,不就是让人反思人类所作所为的存在吗?